「黎水」分存兩私人戶口 同行批做法違專業操守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長毛」去年被質疑,以個人名義先後收取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兩筆合共100萬元「政治獻金」。長毛在傳媒連番追問下,改口宣稱獻金從沒轉至社民連戶口,而是「寄存在一個地方」。
根據昨日公佈的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報告,原來長毛將50萬元獻金以現金方式,轉交了律師王學今,稱要用作替其他社民連成員打官司之用。
不過,報告披露王學今在收取有關款項後,並沒有將之存入所屬的律師行戶口,而是將該筆款項拆細,再存進自己兩個不同的私人戶口,更辯稱此舉是為了避開銀行有關「洗黑錢」的相關規定而貪方便的做法。
此舉被法律界質疑涉嫌違反律師的專業操守。 署名「壹傳媒股民」的網民向香港文匯報踢爆,長毛以個人身份收受黎智英兩筆合共100萬元的鉅額獻金。長毛聲言僅替社民連收取一筆50萬元獻金,並在隨後接受電台訪問稱,他以私人名義收取捐款後,未有轉至社民連戶口,而是「寄存在一個地方」,用來應付訴訟費用,但長毛拒絕交代該名律師身份,也未有提供任何單據或文件證明他的說法。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在昨日公開調查報告中,披露了長毛收受黎智英一筆50萬元捐款後,以現金方式轉交執業律師王學今。報告指,在今年6月13日舉行的研訊席上,王學今確認梁國雄於2013年11月26日將50萬元現金交給他, 以應付社民連成員日後「可能招致的訟費」。
自爆「私人身份收錢」
在聆訊中,林健鋒提出,王學今在收取50萬元後有否發出收據。王學今回應「如果他是用來辦理一個案件的,律師樓會發出收據」,但自爆「我是用私人身份收取的」。
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其後追問,「我不知道梁國雄議員是否你一直的顧客或者一直服務的對象,如果是的話,他拿着50萬元來到你的律師樓,他給你去作一個指示、一個處理。......即是你律師樓的一個正常的活動,而這麼奇怪,你會以私人身份,將這筆錢收在你名下,又沒有任何的收據等等,這個代表什麼呢?即是你完全可以將這些錢變成你自己的金錢。
為何會在律師樓發生這樣的事情?即是你不考慮到 ...... 可不可以有一個比較合理些,能夠讓我們的委員都覺得這是一種正常的行事方式呢?」王學今當時回應稱,自己在收到款項之時,他的合夥人張柱才律師事務所正代表社民連的部分成員處理某些訴訟,而在該些社民連成員客戶中,並無任何個別客戶需要動用該筆款項, 所以該筆款項不能存入張柱才律師事務所為客戶而設的銀行戶口,他遂將該50萬元分成兩筆款項, 分拆成兩筆面額較細捐款,存入他名下兩間不同銀行的兩個個人銀行戶口:一筆30萬元存放至富邦銀行,一筆20萬元存放至匯豐銀行。
易志明其後質疑王學今未有將有關款項一次過入一間銀行,而是分開兩間銀行,「是否因為你是知道銀行如果收50萬現金是應該不會收的呢?」王學今承認,他知道銀行平日為了防止所謂「洗黑錢」,會對一些大額款項問很多問題,「我純粹為了貪方便,即省卻這方面的麻煩,所以我便把它拆細一些。」
聲稱「相信」所以「袋住先」
易志明即追問:「你都知道銀行有一些守則防止『洗黑錢』,為何閣下又會真的願意如此就接受梁國雄議員那50萬元現金,幫他『袋住先』呢?」王學今只稱:「因為我『相信』這筆錢不是『洗黑錢』。」
王學今在聆訊中又提到,梁國雄稱社民連收到一筆政治捐款,用來支付未來的訴訟費。「當然,這個一聽到,對於我來說,這是一筆政治捐款,是敏感的。」